加工區建構無障礙投資環境
Posted by Mr. Chan | Posted in 自立晚報, 高雄軟體育成中心 | Posted on 23:37
資料來源:自立晚報
加工區建構無障礙投資環境
【記者郭偉如高市報導】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為提升服務品質,特成立7個跨單位服務小組,設有召集人督導執行,除輔導投資人了解投資程序、加速建廠營運外,並積極協助區內事業排除經營障礙、減少重大災害發生,且為達簡政、快速、便民服務,整合既有業務服務申辦項目,已由102項檢討整併為86項,並自 97年5月開始實施,整併項目中屬簡化及縮短辦理期限者計49項,占申辦業務項目57﹪。
該處為解決開發新區,推動園區老舊廠房之更新,以及加速開發高雄軟體科技園區所面臨引進產業及貨品通關等相關問題,刻正積極辦理研修相關法規,預計本年底將完成修正相關法規計8項,屆時加工出口區之相關法規將更臻完善,必能吸引更多廠商入區投資,亦能減輕區內廠商之營運成本,以提升廠商之競爭力。
據悉,經濟部於本(97)年5月6日發布修正「加工出口區內設有營業或聯絡處所之事業核准登記管理辦法」,中小企業處育成中心、資訊工業策進會及公會等單位及社團將可進駐園區提供廠商服務;5月28日與財政部會銜發布修正「加工出口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區內事業得生產非保稅品,除簡化保稅帳管業務有關之申辦作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外,並可因應廠商需求,使加工區貨品之進出更為便捷,營運更具彈性與多元,提高業者進駐投資之誘因;6月19日發布修正「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之廢品下腳處理辦法」,該法修正明確規定保稅及非保稅、有價及無價廢品下腳出區程序,確定海關人員執法範圍,廠商便於遵守,營造雙贏,並放寬廢品及下腳範圍,符合時代趨勢及便利廠商作業,6月27日又發布修正「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彈性引進民間資金及技術,改善非實質經營環境。
管理處指出,除前述已完成之4項法規外,另外今年預計完成修正之法規,亦已完成法規預告程序,近期內將會陸續發布施行,該處表示,透過修法鬆綁相關法規,縮短作業流程,以塑造高品質及高效率的投資環境為該處努力的目標,期望能引進具潛力之旗艦廠商以形成產業群聚效應,帶動中、南部地區產業經濟發展,增強資訊軟體產業、數位內容產業、電子電信研發業及支援性研發服務業等之競爭優勢。
未來加工出口區將再展新風貌,讓廠商根留台灣,推展台灣成為全球運籌管理中心,使廠商快速回應市場變化與客戶需求,促進產業升級,提昇競爭力,以達到全球運籌管理之自由化、國際化、速度化之目標。2008/07/14